关于组织申报、推荐2013市级、省级、国家级
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发局(经贸局、发改局)企业联合会(企业管理协会)企业家协会、市级各行业协会、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2013年度宁波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推荐评审工作,更好地发挥创新成果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企业管理创新,提升企业整体素质。
根据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和省企联今年工作的部署和要求,2013宁波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工作即将开始,为切实组织好创新成果的推荐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定标准和范围
企业管理创新成果是企业在推行管理科学化、现代化实践中,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对企业制度、管理理念、管理方式、管理组织、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等方面提出的具有改进、创新的办法和措施,并经过一年以上的实践检验,证明确实具有明显的作用和效果,这些办法和措施统称为管理创新成果。
二、申报重点
2013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重点内容包括:战略转型与业务重组、节能减排与绿色管理、提升信息化水平与管理变革、公司治理与集团管控、品牌建设与网络经营管理、生产服务业与现代物流管理、转型升级与商业模式创新、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与研发资源整合、人本管理与企业文化建设、社会责任管理与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精细化管理提升等。
三、推荐条件
推荐参加市级评选的成果,必须符合三项要求,一是具有创新性,即在在实践中能发现和总结出某些管理领域的客观规律,结构、功能明显优于原来的管理办法。二是具有实践性,即反映企业在管理活动中已进行的成功实践,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具有推广价值。三是具有效益性,即工作效率高,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显著。
四、申报企业不论申报市级、省级或国家级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必须认真填写(打印)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报告书。推荐报告书应突出申报成果的创新性、实用性和效益性,推荐报告书及有关推荐申报问题解答可以从www.0574ne.cn网址上下载。
五、企业申报的管理创新成果,首先参加2013宁波市级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的评审,评为宁波市级创新成果一等奖的成果,由我会推荐上报参加省级管理创新成果的审定。评上省级创新成果一等奖的成果由省企联推荐上报参加国家级管理创新成果的审定。获奖企业将作为下一年度评选宁波竞争力百强的优先条件。
六、成果申报坚持企业自愿和地方、行业推荐的原则,成果审定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推荐单位由各县(市)区经发局(经贸局、发改局)企业联合会(企业管理协会)企业家协会、市级各行业协会在推荐报告书上签署意见并盖推荐单位公章。
七、一个企业(集团公司)申报成果一般不要超过三项(包括集团下属企业)。申报的成果属于集体创造的,可填写主要创造人1~2人,参与创造人不超过10人。超过上述限额的人员,由本企业自行表彰。成果参与创造人必须是实际参与本成果的创造实践,并确有贡献的本企业人员,企业外人员均不可列为创造人。
八、2013企业创新成果材料一式十二份,必须装订成册(或活页装订)及电子版一份,报送至宁波市企业联合会。截止时间为5月15日,过期不再列入2013评审范围。市企联收到申报材料后,将组织评审委员会的有关专家(学者)深入企业考察、指导。最后由评审委员会集体评议和审定。
九、评审费用:市级评审费由协会承担,不收任何费用。
十、各推荐单位,特别是各县(市)区经发局(经贸局、发改局)企联、企协、市级各行业协会,按通知要求,做好成果申报的组织发动工作,切实将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工作抓紧抓好,指导帮助企业及时研究、总结,提炼使先进的经验转化为科学的成果,提高我市企业管理的总体水平。
十一、联系方式:宁波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来街47号亚细亚B座405—407室
联系电话:56119052 87367103 (兼传真)
联系人:张光达 赵颖 邮编:315010
电子邮箱:NBzhangguangda@126.com
QQ:545759179
二○一三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 申报 2013 企业管理 创新成果 通知
宁波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办公室 2013年3月1日印发